【絕對溫度/美國休士頓】
美國職棒大聯盟會長 Bud Selig日前接受訪問表示,他 “認真地” 考慮增加大聯盟參與季後賽的隊伍數目,雖然不排除在明年 (2011年) 就可以實施,不過比較可行的是在 2012年的球季。
大聯盟會長 Bud Selig即將在 2012年退休。
目前國家聯盟及美國聯盟各有三個分區,每個分區的冠軍以及非分區冠軍中戰績最好的一隊 (即所謂的外卡) 可以參加季後賽,所以總共有 8個球隊可以參加一年一度的十月盛會,也是北美的四大職業運動中季後賽隊數最少的職業運動。
目前國家籃球聯盟 NBA及國家冰上曲棍球聯盟 NHL 都各有 30個球隊,其中 16個球隊能參加季後賽,比例高達53.3%,國家美式足球聯盟 NFL有四大職業運動最多的 32隊,其中 12隊能打季後賽,比例為 37.5%,而大聯盟能打進季後賽的比例只有 26.7%,如果你的球隊在國家聯盟 (16支球隊) ,更只有 25%的機會。
所以 Selig 在世界大賽第四戰前表示,他目前在認真考慮是否增加季後賽的隊數, “30隊中取 8隊是否足夠?是否公平?至少對我來說這是最基本的問題”。當被問到對增加到 10隊的意見時,Selig表示 10隊比 8隊公平,是一個合理的數字, “但是下一個問題就是你怎麼增加?用哪種形式?”
大聯盟季後賽形式沿革
1968 以前:
聯盟沒有分區,兩聯盟戰績最佳的球隊直接打世界大賽
1969 開始:
兩聯盟各自分成兩個分區,分區冠軍先打五戰三勝制的 LCS,勝隊晉級七戰四勝制的世界大賽,這個賽制持續到 1984年
1985 開始:
LCS 擴展到七戰四勝制
1994 開始:
兩聯盟各自分為三個分區,每個分區的冠軍及一隊外卡可以打季後賽,分區系列賽LDS 為五戰三勝制,勝隊晉級聯盟冠軍戰, LCS為七戰四勝制,勝隊晉級世界大賽, 1994年的季後賽因為勞資協議破裂而沒有舉行
2012 開始:
分區系列賽 LDS增加為七戰四勝制? 增加一隊外卡球隊?
不過如果想要就季後賽制度做改變,大聯盟官方必須要取得球員工會的同意,而球員工會的代表 Michael Weiner上周表示球員目前對這個議題是採取開放的態度。Selig說他的幕僚將在11月中開始就是否擴增季後賽規模進行討論及檢視。
目前也不清楚要以何種方式增加兩隊,如果是每個聯盟增加一隊外卡,那麼每個聯盟五隊如何打季後賽?如果是兩個外卡球隊進行一場或是數場加賽,那麼是否公平?已經有教練表示無法接受加賽一場,因為經過漫長球季的奮鬥好不容易打進季後賽,如果一場定勝負,未免太不公平。
北美四大職業運動季後賽形式超級比一比
運動種類 |
球隊數目 |
例行賽場數 |
季後賽隊數 |
季後賽形式 |
MLB |
30 |
162 |
8 |
LDS 五戰三勝制, LCS與 WS都是七戰四勝制 |
NBA |
30 |
82 |
16 |
總共四輪, 每一輪都是七戰四勝制 |
NHL |
30 |
82 |
16 |
總共四輪, 每一輪都是七戰四勝制 |
NFL |
32 |
16 |
12 |
總共四輪, 都是一場定勝負 |
如果增加一輪的比賽,並且將 LDS從五場增加長七場,則勢必將漫長的球季再往後延到 11月中,有球員表示那乾脆減少例行賽的比賽場次好了,不過因為這將影響到球隊的營收,包括門票收入以及轉播權利金,Selig已經明確表示球團不會接受。
我個人是不贊成這樣的改變,因為太長的季後賽將把季後賽「例行賽化」,就和 NBA 及 NHL一樣,但是這兩種運動的例行賽都只有 82場比賽,季後賽卻長達兩個多月,大聯盟增加季後賽隊伍到 10隊雖然可以增加參與度,但是也降低了例行賽的張力及重要性,勢必影響到球員及球迷的參與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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