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田/台灣台北】

 

中華職棒今年開放一軍年資滿六年的球員,可以申請成為旅外自由球員,可以到國外打球。今年一共有彭政閔、林智勝兩位強打,以及潘威倫、陽建福兩位強投申請,都是各隊的代表人物。

 

彭政閔生涯打擊率0.356,133支全壘打,568分打點;林智勝118支全壘打,479分打點,連續兩年全壘打王;潘威倫生涯100勝56敗,防禦率只有2.667;陽建福生涯62勝60敗,防禦率3.485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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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達成生涯千安的彭政閔,有機會旅外嗎? (UDN)

 

而未來年資滿九年的,也可申請成為自由球員在國內打球。不過中職這個自由球員制度,雖然有總比沒有好,但其實限制太多,似乎對球員並沒有太大的用處。

 

首先,年資限制太過嚴格。美國職棒是六年,日本職棒是九年,韓國職棒則是七年,我們的規定似乎還好。不過台灣許多選手唸完大學再服完兵役,九年似乎是太久了,六年可以旅外也大多接近30歲,應該要降低年資的限制。

 

以美國職棒為例,今年最年輕的球隊是印地安人隊的26.2歲,最老的費城人隊的平均31.3歲。而今年的四位自由球員,恰恰已滿32歲,阿福31歲,大師兄即將29歲,最年輕的嘟嘟28歲,這樣的年紀要去國外打拚難度不低。

 

當然日職的自由球員年資規定更久,不過日職球員大部分都是高中畢業就打職棒,旅外的話還有一個入札制輔助。而今年中職這四位其實只有阿福唸大學,可見儘早近入職棒應是拚旅外較好的選擇,兵役問題則可以張耿豪模式解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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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紅襪花了5100萬美金的入札金搶到松坂大輔

 

再來,新球團必須給原球團該球員年薪的2.5倍作為補償金,明年的薪水還不能低於今年的1.5倍。若以轉隊費加上一年合約估算,等於至少要花今年年薪的4倍。以恰恰為例,轉隊費台幣1500萬、年薪至少900萬共2400萬,以目前匯率估算,約為79萬美金或是6400萬日幣。

 

但試問,有多少人會花這個金額來簽一個32歲的一壘手?就算美職或日職本錢夠,但美日的一壘手又通常是大砲的位置。相對上林智勝應該較有機會,但游擊守備不夠好的他,勢必也要以一壘手的身分去競爭。

 

投手的話,潘威倫年紀輕輕已有可觀的生涯紀錄,今年又投了191.2局,證明手臂的耐操度仍佳,但要帶走起碼得花80萬美金或6500萬日幣。相對上陽建福雖是標價較低,但是年紀與生涯成績都比不上嘟嘟。

 

因此,規定轉隊費或許還說得過去,等於給予母隊一些選手養成和簽約金的補償,日職入札金的制度也是這個意思。但是限制新約的最低薪就不太合理了,日職也沒有最低薪的限制,不但提高國外球團的成本,也減少了旅外的機會,但這卻不是球員自己可以決定的。

 

當然要舉一下倪福德的例子。老虎隊給的簽約金和薪水其實都高於中職目前的規定,不過當年剛滿26歲的他,就是唸完大學服代訓役後加入中職,在中職也只有2年年資、月薪11萬,老虎隊的風險其實不高,更何況簽約金是給球員的。如果等他滿六年年資,30歲的他想必沒有挑戰大聯盟的機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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倪福德是第一位成功挑戰大聯盟的中職球員

 

最後,要旅外還得要原球團同意,並在限定時間內談定合約,否則要回到原球團,一切又回到原點,球員的身價也跟著年紀漸增流失。因此,應該適度放寬年資的規定,並取消最低薪的限制,這個制度才有意義,也會增加年輕好手加入中職的意願。

 

後記

本文原於11月4日刊登於聯合新聞網 自由球員規定多 有限制沒福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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