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田/台灣台北】

兄弟領隊楊愛華日前說「曹錦輝現在還是象隊的球員。」,並表示象隊仍未與曹錦輝解約,會不會續約要等案情告一段落之後才會有最後決定。似乎兄弟在戰力吃緊的狀況下,願意打破先前洪瑞河不與小曹續約的說法,只要能證明小曹未放水打假球,可能選擇與曹錦輝續約。

 

 

 

然而,這似乎與兄弟隊的隊訓「人品定優劣,苦練決勝負」不甚相符,也與兄弟今年的口號「兄弟精神、堅持到底」有落差。

 

 

兄弟精神1.bmp     
點擊上圖可連至兄弟官網的球團消息,諷刺的是,右邊仍然擺著小曹的便當廣告。看來兄弟對這棵搖錢樹頗難以割捨。

 

 

筆者並非論斷小曹的人品不好,但小曹已經承認和目前仍被收押的組頭「雨刷」與好朋友黃俊中多次碰面,並在第二次聲明稿中表示黃俊中帶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。若以兄弟隊之前的高道德標準來檢視,小曹若真把組頭當朋友的話,應當就如同先前洪瑞河所說的,「你已經知道對方是組頭情形下,你還跟他出去好幾次,那真的是會落人口實,講不過去,不考慮跟曹錦輝繼續續約。」

 

 

也就是說,當初洪領隊不跟小曹續約的原因,正是因為他和組頭往來頻繁

 

 

而小曹的經紀人表示,到酒店喝酒有小姐作陪並不違法。大部分球迷應該同意,如果只是到酒店飲酒作樂的話,的確不違法,頂多是涉足不正當場所而已,球迷朋友也願意再給小曹一次機會。

 

 

至於是否有和誰過夜,也只是個人感情忠貞的問題,畢竟他也未婚。不過若是和組頭飲酒作樂的話,是否也該給他一次機會呢?我想大家可能會有不同的想法,畢竟碰面後都輸球難免引人非議,何況許多隊友還拿了好處,說不知情也難以解釋。

 

 

而這與向來標榜管理嚴謹的兄弟隊,形象也不太相符。2007年黃正偉等四人只因上夜店被媒體拍到,便引起領隊不滿,還差點被扣薪水。而有媒體引述前兄弟球員李居明的回憶,表示當初球隊剛成立時,由老大洪騰勝親自面試,有球員點了啤酒解渴,結果後來沒有錄取,可見兄弟隊自成立以來便對球員的生活嚴格要求。

 

 

因此,既然洪領隊先前已表明不再續約,新任領隊卻又說曹錦輝仍是象隊的一員,著實讓人摸不著兄弟的堅持何在。尤其是在中華職棒生死存亡的關頭,應該以高道德標準來篩選球員,不但可以剔除害群之馬,也讓其他球員有所警惕。一但讓與組頭牽扯不清的球員繼續打球,不啻是告訴其他球員,只要小心一點,事情總有轉圜的餘地。

 

 

是該堅持高道德標準呢?還是給小曹機會並補強戰力呢?考驗兄弟隊與聯盟的智慧。

 

 

後記

本文原於11月19日刊登於聯合新聞網「兄弟堅持到底  從高道德標準做起」,原標題沒有小曹,是因為在有媒體色彩的網站上發表,我盡量不用太激烈的用詞。

 

刊出後大部分網友的留言都傾向不要與小曹續約,當然有相對上較少的象迷主張給小曹機會。

 

 

洪教主,該怎麼對球衣胸前的那塊扛棒交代,我想你應該好好思考一下了。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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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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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說真的 真得不能用小曹了 看板球星 傷球迷最重的就他了
  • 同意
    但球團賺最多的也是他

    probaseballreplied on 2009/11/22 12:13

  • 兄弟

    簡樸無賴

    所以不意外
  • 恩,但是簡樸和無賴怎麼會兜在一起呢?

    probaseballreplied on 2009/11/22 12:14

  • 是對待球員很簡樸 可是態度很無賴嗎?
    不過 小曹不該留 因為多數人都還是會有自己的標準跟原則 就像如果你負責公司的採購卻常常跟廠商去喝花酒 即使他是你最好的朋友的朋友你也應該避嫌 畢竟見面三分情難免令人懷疑你在辦公事的時候會不會幫他一下呢? 另外 我真得是沒辦法接受 隔天要上場 前一晚還玩樂搞到三更半夜 覺得他太不把上場當成一回事了
  • 跟廠商去喝花酒的例子舉的很好。
    老實說喝一次花酒的錢都比朱佬拿的還多了,竟然有這樣不同的標準,令人無法接受。

    probaseballreplied on 2009/11/25 01:25

  • 我之前整理的資料,某領隊近五年的經典決策不勝枚舉~
  • 小鼻子小眼睛的,沒辦法

    probaseballreplied on 2009/11/25 01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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