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田/台灣台北】

繼去年米迪亞「黑米」事件後,中華職棒又爆發假球疑雲,而這次的主角竟然是以管理嚴格出名的兄弟象隊,讓好不容易又進場看球的球迷來說真是情何以堪。而過去幾次的假球案的手法不盡相同,可見組頭與黑道的滲透實在是防不勝防。個人覺得除了希望政府嚴辦組頭、要求球員自愛以外,應該痛下決心從制度面積極著手,與球員工會通力合作,才有可能抵抗黑道與金錢的誘惑。

 

<<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PRO野球!! >>
 

過去二十年中華職棒伴隨著許多球迷成長,經歷了台灣棒運的起起伏伏,但是卻還是不願意建立自由球員制度與健全工會的發展,個人認為這兩個因素真的影響職業棒球深遠,因為讓球員擁有更好的收入,甚至退休後的福利,都要靠自由球員制度與球員工會。但是球團卻百般抗拒,而忽略了他們後面代表的意義,甚為可惜。

 

就以美國職棒來說,自由球員制度鼓勵表現好的球員獲取高薪,提供球員努力表現、自我要求的誘因,再搭配完整的選秀與挖角補償制度,讓財力較差的球隊得以補到新秀平衡實力。而球團也因明星球員的魅力與表現而大發利市,不論轉播權或商品收入等等都大幅成長,這才是經營一個事業雙贏的局面。

 

日本與韓國職棒目前也都有自由球員制度,反觀中職到現在仍不願討論,努力多年後才在這兩年開始有複數年約,但仍有某球隊不願意給複數年約。球團如果沒有體認到球員是職業運動這個產業裡最主要的資產,尤其是明星球員所帶來的效應,如何奢望這個產業可以細水長流?

 

另一方面,被球迷譏為「超渡」的讓渡制度,也造成球員對未來工作權的恐慌。職棒是寡占事業,就算可以去業餘打球也是出路不多;而明星球員在退役後轉任教練,一樣也是沒有保障,吳俊良就是近來最好的例子。商業週刊引用師大朱文增教授的統計,台灣職棒球員的平均壽命才不到五年,如果不能提供球員與教練工作的安全感與未來的保障,我覺得要杜絕假球無異緣木求魚。

 

而這就要靠球員工會來保障球員權益。大聯盟球員工會有一樣很重要的任務,就是五年一簽的集體勞資協定 (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, CBA) 的談判。裡面詳細定義了球團與球員的權利義務,例如最低薪資、薪資仲裁、季後賽分紅等等,甚至西語翻譯與英語課都有,2007年版勞資協定的就長達229頁。

 

大聯盟的退休金制度更保障了非明星球員退休後基本的生活水準。這個1947年成立的退休基金,從球團提撥的基金、肖像權等收入,給退役球員甚至是教練基本的生活補助與健康補助。只要球季間繳納每天五十美金的會費,就算只登上大聯盟43天,62歲後就可領取每月一仟的退休金,登錄越久領越多,最多每年可領18萬美金。當然有人會說台灣已經有勞退新制,但我想球員需要更多的保障,像健康補助對長年征戰的球員鐵定助益不小。

 

球員工會也能由球員自發性的發揮同儕壓力,甚至提供檢舉獎金,一起揪出害群之馬,維護這個工作環境不被組頭與黑道破壞。工會律師與會計師也可以宣導放水的後果與法律常識,以及退休基金的規劃,這些由工會自己發起的力量,我想絕對要比聯盟辦的宣導更加有用

 

或許有人認為筆者又在唱高調,不過與其事發後搥胸頓足,球團還不如和體育界大老與球員工會一起研商對策。球團與其把自由球員制度與球員工會視為洪水猛獸,倒不如與球員一起努力把餅做大。如果球團可以提供球員一個安心打球的環境,球員工會也引導球員自律自愛,雙方聯手才有可能杜絕這揮之不去的假球烏雲。

 

後記

本文原於10月29日刊登於聯合新聞網 球團與工會合力 才能剷除假球

說真的當初莊宏亮的月薪14萬,比許多碩士新鮮人起薪高出三倍,如果他好好打球,前途不可限量。可惜他用簽約金買了一台雙 B 跑車,少年得志卻又誤入歧途。他的薪水根本不算差,就算只有10年的生涯也比許多人賺30年還多。

貪婪、虛榮,讓他無法自拔,而這也是什麼制度都救不了的部分,也不該是制度要救的對象。

 


<<延伸閱讀>>

 

中職- 哀兄弟象之死

中職 - 放水球員是詐欺正犯!

中職 - 假球案登上ESPN 小曹「美」夢難再續

打假球的出去!媒體與球迷,職棒提昇的力量 (上)

 

 << 更多精彩內容請至 PRO野球!! >>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robaseba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